“多亏检察院支持起诉,老太太的赡养费和医疗费有了保障,帮助我村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村干部高兴地对检察官说。日前,焦作市中站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帮助九旬老人向子女追索赡养费。
刘老太今年96岁,丈夫二十多年前去世,膝下有五名子女。因小儿子患有残疾一辈子未成家,几十年来,刘老太一直与小儿子共同生活,其他四个孩子不主动履行赡养义务。2015年刘老太将孩子们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刘老太考虑到子女们经济条件较差,实际上每个子女每月仅支付50元。本以为刘老太的赡养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但2023年开始,老人因重疾缠身又没有收入来源,身体状况急剧下降,行动不便,需要人全天照顾,生活费用急剧增加,之前的每人每月50元赡养费已不能满足老人生活需要。刘老太要求子女们增加赡养费,但子女们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双方在赡养问题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2024年3月,刘老太向中站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子女们每月增加赡养费。
为保护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托检法支持起诉合作机制,中站区检察院接到案件线索后,立即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对该案进行审查。
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赶赴老人家中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刘老太的情况,认为刘老太年老多病,丧失了劳动能力,属于老年弱势群体,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且有支持起诉的必要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中站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书》,依法支持起诉,该案仅仅用5天就起诉至区法院,及时支持刘老太向法院提起赡养之诉。开庭当日,承办检察官作为支持起诉人,宣读了《支持起诉书》。法庭上,诉讼双方争议不断,情绪均非常激动。考虑到本案属于家庭纠纷,仅仅通过诉讼并不能真正化解矛盾,反而可能导致家庭关系进一步恶化,需要在处理过程中以法、以理、以情解开各方心结,真正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检察官和法官从法理、情理等多角度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共同努力,五名子女均服从法院判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600元,医疗费用均摊。
百善孝为先,赡养孝敬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中站区检察院将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卫振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