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兰考:“开学第一课” 送法进校园

2023-02-06 14:43 | 中国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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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月3日,河南省兰考县创新中学法治副校长孟凡征联合综治关爱服务中心入驻部门到创新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 送法进校园”活动,为该校师生送去了一份精美的“法治大餐”。

前段时间由于疫情原因,孩子们不得不居家上网课,时隔二个多月,部分初中学生重返校园,2月3日,河南省兰考县创新中学法治副校长孟凡征联合综治关爱服务中心入驻部门到创新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 送法进校园”活动,为该校师生送去了一份精美的“法治大餐”。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谓刑事责任,简单地说,就是要判刑坐牢。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8种罪名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普法课上,兰考县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李楠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重点就同学们普遍关心的刑事责任问题、什么是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关于校园欺凌问题等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进行了详细讲解。

“我们在办案中往往会遇到一些与你们同龄的孩子,因为对法律的无知无畏、缺少防范意识和能力,有的成为失足的少年、有的成为无辜的受害者,不能像在座的各位一样拥有自由和快乐,看到这些孩子,我们作为办案人员无比痛心难过。”在普法课上,未检检察官李楠语重心长地说,同时并呼吁广大学生们在学习和生活中,更好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做新时代好少年。

兰考县综治关爱服务中心普法进校园活动是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具体举措,通过开展面对面的普法宣讲,让法治知识走进学生心中,从而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兰考县融媒体中心 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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