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职能,切实维护就业、创业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构建保障群众就业创业服务协作配合机制,7月10日下午,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与顺河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签《关于建立“保障群众就业创业示范服务1+N”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该《意见》共十条,规定了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及内容。包括确立检察机关与人社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原则、明确群众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就业歧视、就业培训、就业帮扶、就业保障、就业违法问题、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建立协作成效宣传机制,通过加强检察机关与人社部门的职责分工、协同配合,确保在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困难、问题的群众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会签过程中,顺河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保障群众就业创业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建立给予充分肯定,并在今后工作中双方探索“检察+人社”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步落实的工作方法,强化沟通协作,整合监督资源,凝聚保护合力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该《意见》的会签,促进了公益诉讼保障群众就业创业与人社部门执法工作的协作配合,为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提供支持,同时也进一步拓宽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线索来源,提升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据介绍,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将以该《意见》为契机,加强与其他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履职,以“益”心为民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追求极致、不忘初心的精神切实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努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发展。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委网信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