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别“出圈”

2023-10-13 15:58 | 濮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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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台前县纪委监委印发《加强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规范和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举止,建立科学有效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近日,台前县纪委监委印发《加强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规范和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举止,建立科学有效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根据《意见》,监督对象为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监督范围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八小时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领域的行为活动,着重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意见》明确,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强化自我约束,防止权力滥用和影响公众形象行为的发生,以良好的个人作风带民风促社风;各级党组织要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监督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和报告;纪检监察系统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加强专项监督,将“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意见》要求,要突出内部监督,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要注重社会监督,积极探索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有效参与“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方式;要强化家庭监督,教育引导和鼓励家属特别是配偶多关心、多过问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当好廉洁自律的宣传员、监督员和“廉内助”,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入户走访等方式,及时向家属了解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表现情况;要重视舆论监督,加强政策宣传,发现和曝光典型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媒体有序参与“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要开展专项监督,围绕重要节点、重点场所、重点人物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不间断开展明察暗访,及时核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记者 李世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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