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高效调解劳务纠纷拿到薪酬案结事了

2025-12-23 15:45 | 焦作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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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24名农民工的劳务报酬纠纷,促成14.7万元工资全部支付到位,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平衡了各企业的合理诉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24名农民工的劳务报酬纠纷,促成14.7万元工资全部支付到位,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平衡了各企业的合理诉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本案中,甲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乙公司转包给宋某并已结清款项,宋某又将部分工程交由翟某负责。毋某等24名农民工受雇于翟某从事木工工作,工程结束后却迟迟未收到共计14.7万元的劳务费。多次追讨无果后,24名农民工将甲公司、乙公司、宋某、翟某等一并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脉络,发现直接欠薪人翟某无履行能力,若简单判决,农民工权益可能难以兑现。为实现“实质解纷”,法官确立“调解优先”思路,主动与各方深入沟通,探寻潜在调解空间。

沟通中法官发现,甲公司虽已按约付款,但与乙公司之间尚有工程款未结清,且希望项目平稳推进;乙公司重视企业信誉和长期合作,愿意积极推动解决;宋某作为中间环节,承认事实并愿配合;翟某对欠薪事实无异议,但确无支付能力。各方虽立场不同,却存在共同化解纠纷的基础。

借助这一关键突破口,法官组织集中调解,围绕“保项目稳定、护企业信誉、解民工薪愁”展开工作:向甲公司说明提前支付部分款项可快速消弭纠纷,保障施工顺畅;向乙公司阐明垫付工资既是履行社会责任,也有利于维护合作关系、提升企业形象。同时,明确翟某为付款责任人、宋某承担相应担保义务,为乙公司代付工资筑牢权益保障。

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甲公司提前向乙公司支付部分未结工程款,乙公司随即代为向24名农民工支付14.7万元工资;翟某分期向乙公司偿还垫付款,宋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签订后,法官持续跟进款项落实情况,直至所有工资发放到位,实现了案结事了。(记者杨景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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