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红泥湾法庭:以后有活,咱还一起干”

2026-10-20 11:01 | 河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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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下次再有合适的活,咱哥俩还搭伙干!”10月16日,在南阳市宛城区法院红泥湾法庭的调解室里,一份调解协议刚刚签订,被告李强(化名)便拍着原告王武(化名)的肩膀,语气诚恳地发出合作邀约。王武也爽快应答:“没问题,哥!以后有活,咱还一起干!”

“下次再有合适的活,咱哥俩还搭伙干!”10月16日,在南阳市宛城区法院红泥湾法庭的调解室里,一份调解协议刚刚签订,被告李强(化名)便拍着原告王武(化名)的肩膀,语气诚恳地发出合作邀约。王武也爽快应答:“没问题,哥!以后有活,咱还一起干!”

2025年,李强让王武为某工程项目提供劳务作业。作业结束后,王武多次向李强催要劳务费未果。无奈之下,王武提起诉讼。该案由红泥湾法庭法官郭凤香承办。

该案标的不大、事实相对清楚,适宜调解。依照“三色分流”机制,法官助理王柯欢负责调解,郭凤香跟进指导。

为摸清矛盾根源,王柯欢多次打电话与当事人沟通。起初,李强态度消极、言辞冷淡。王柯欢没有放弃,而是耐心引导其说出自己的想法。原来,李强认为自己并非实际施工人,且二人本是经亲友介绍相识,现在纠纷到了法院,自己颜面尽失,因此接受调解的意愿不强。

找到问题关键后,办案人员进行研判,最终决定在正式开庭前再调解一次,把关系讲透、把道理说清。

庭前调解阶段,郭凤香、王柯欢与双方当事人拉家常、讲情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两位都是实在人,咱法庭讲法理,也讲老百姓的朴素道理。王师傅起早贪黑,流的汗是实打实的;李师傅也一直帮忙协调……”

双方对立情绪消除后,郭凤香结合证据材料,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双方从互相埋怨转向把账算清、把责任厘清。最终,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全媒体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李亚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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