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帮助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家庭的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近日,叶县残联发布《叶县残联关于奖励残疾人大学生及资助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就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资助残疾人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完成学业的相关要求。
对当年考取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教学院)以上的残疾人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大专3000元,本科5000元,研究生(硕士、博士)8000元。学生及家庭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平顶山市奖励残疾人大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2.本人平顶山市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3.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式两份。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在校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包括当年考取的新生),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学生及家庭须提供申请材料:1.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平顶山市资助困难残疾人在校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2.本人平顶山市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3.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式两份。4.家庭低保证复印件一式两份。5.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当年考取的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对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当年考取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给予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每人3000元资助。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平顶山市资助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2.父母及本人平顶山市户口簿和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3.父母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式两份。4.家庭低保证复印件一式两份。5.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对高中阶段(含特教学校)在读的困难残疾人高中生(包括当年考取的高中新生),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资助。需提供如下申请材料:1.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平顶山市资助困难残疾人高中生申请表》一式两份。2.本人平顶山市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3.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式两份。4.家庭低保证复印件一式两份。5.学生证复印件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通知》明确,县残联对资助对象的申请进行受理登记,初审合格后,于当年8月31日前上报市残联复审(原件初审后当即退还,复印件由县残联加盖公章后存档并上报)。若有个别学生情况特殊不能按时报送,将于下一年度一并报送。市残联复审汇总后,按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县残联财政账户,由县残联一次性将资助款打入受助学生账户。
《通知》强调,办理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人员发生滥用职权、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损公肥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补助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追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记者杨沛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