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司法治理水平,去年以来,叶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盯司法履职关键环节,以精准常态监督压实司法责任、纠治作风顽疾、完善治理机制,助力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人民法庭获评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三常路人民法庭辖区覆盖5个乡镇28万余名群众,矛盾纠纷多样多发,基层司法压力较大。针对以往诉源化解不彻底、诉调联动不畅、司法服务下沉不足等问题,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构建系统化监督格局,靶向督促法院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体责任。
紧盯立案、审判、执行、便民服务等核心环节,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通过专项督查、日常暗访等方式,严查履职不作为、慢作为及形式主义等问题,重点整治立案拖延、执行不力、流程不透明等乱象。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倒逼司法人员规范廉洁履职,筑牢司法公正防线。
紧扣“源头治讼、就地解纷”理念,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靠前监督,督促法院健全“法庭+乡镇+网格”三级联动治理体系。依托村级诉调对接工作站,创新红色法治服务模式,畅通基层解纷渠道,推动大量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诉前化解,有效减轻群众诉累。
同时,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常态化督导巡回审判、上门服务、执前和解、判后回访等便民举措落地,着力纠治服务生硬、流程烦琐、效率不高等问题,督促优化“立审执”一体化服务,常态化开展普法帮扶,切实解决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
监督赋能有效激活了基层司法治理效能。目前,三常路人民法庭累计诉前化解纠纷600余件,促成237件案件执前和解,主动履行金额超千万元,辖区诉讼量持续下降,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宣传报道。
“我们将持续做实司法领域监督,健全长效机制、优化监督举措,持续规范司法权力、提升服务质效,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县域基层司法治理中落地生根,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叶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杨沛洁 通讯员贾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