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司法局探索推行“两审”联动机制,破解“两审”(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衔接不畅、推进不平衡的问题。通过强化程序衔接、统一审查标准、创新机制设计推动双向协同,强化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全面提升“两审”工作质效,筑牢市场竞争法治屏障。
明确审查前置要求,把好公平竞争“合规关”。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司法局,明确在合法性审查中同步嵌入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要求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提交“两审”材料。各相关单位如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当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该县司法局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未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一律退回起草部门补充履行程序或者修改完善。
加强审查意见衔接,统一公平竞争“标准关”。该局会同县司法局及政策起草单位明确公平竞争审查意见,改变过去简单适用审查标准条款,以“是否存在限制市场准入、商品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或行为”为审查核心标准,通过双向联动、多方参与,减少分歧、形成共识,不断提升审查意见的专业性、权威性、协调性,确保两类审查在内容上保持一致,从源头防范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出台。
创新审查工作方式,激活公平竞争“新路径”。商城县探索推行“两审”联动机制,实现从“单线审查”到“双审协同”。通过精准普法,以及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及典型案例,进一步加深审查人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利用智慧审查平台,智能审查规范性文件,降低人为疏漏风险,强化智慧监管能力,通过“双审协同”全面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来源:商城县委宣传部 作者:吴彰庆 陈保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