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城县人民法院双椿铺人民法庭承办法官秉持“便民利民、以案释法”的工作原则,走进鄢岗镇崔楼村开展巡回审判。
2025年2月,胡某因自家房屋拆除事宜,委托同村村民蔡某帮忙对接联络施工人员。经蔡某联系,彭某承包了拆房工程,劳务费用共计800元。随后,彭某召集张某等5名村民一同参与拆房施工,约定劳务费由5人平均分配。
施工当天,施工人员张某不慎从高处坠落摔伤。此次意外致使张某花费巨额医疗费,经司法鉴定,张某伤情已构成伤残。
事故发生后,各方就责任划分、赔付金额等核心问题争执不休,经数次协商均无果后,张某将胡某、蔡某、彭某3人诉至法院。
此案事发乡村,当事人均为同村村民,属于典型的邻里劳务纠纷。为便民利民、就地化解矛盾,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搬进村里进行巡回审判。
庭审前,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结合乡村零散施工特点,明确本案核心争议为各方责任划分、劳务与承揽关系界定、施工安全保障义务认定。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秉持法理与情理相融的原则开展调解,最终各当事人达成一致赔偿协议,胡某赔偿14000元、彭某赔5000元、蔡某赔2000元。至此,这起邻里施工赔偿纠纷得到化解。(刘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