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记者在商水县法院看到一面当事人刚送给执行干警的锦旗,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
2006年,因修路涉及的宅基地拆迁补偿问题,马某某与李某某产生矛盾。2023年,马某某以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为由,将李某某、李某某之弟诉至法院,要求二人搬出涉案土地。商水县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马某某的诉讼请求。2024年,马某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再次将李某某、李某某之弟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某返还马某某相关款项。因李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仇翔第一时间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在外地打工,家中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还要赡养年迈的母亲,名下无存款。仇翔秉持“如我在执”理念,没有“一执了之”。他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梳理案件事实,找准核心诉求。经过反复沟通与耐心劝导,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署和解协议。
至此,马某某与李某某握手言和。(全媒体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