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提起张爱梅,群众纷纷称赞:“她人真好,说话我们心服口服!”张爱梅曾获“河南好人”等称号,如今她有了一个新身份——太康县人民法院“好人调解员”。
今年3月,太康县人民法院立足本地道德底蕴,成立“好人调解室”,首批聘任张爱梅、薛华杰等4名深受群众爱戴的“好人”为调解员,创新推行“好人调解+法官指导”联动机制。王某拖欠李某工钱5000元,张爱梅调解时说道:“做人要诚实守信,欠不欠,你们双方都清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案结事了。截至目前,“好人调解室”已参与调解案件97件,覆盖婚姻家庭、小额债务等基层高频纠纷。
与此同时,太康县人民法院还组建了“银发调解室”,发挥退休法官法律功底扎实、审判经验丰富的优势。某物业公司与业主钱某因物业费产生纠纷,退休法官李天灵接手后,既讲法理又说情理,推动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业主当场缴费,物业公司申请撤诉,实现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履行。今年以来,“银发调解室”已成功调解案件203件。
太康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洪彬表示,“好人调解室”与“银发调解室”同向发力、优势互补,构建“法理为纲、情理为桥、道德为魂”的多元解纷模式,推动物业、劳务、邻里等民生纠纷化于萌芽、止于未诉。(来源:太康县委宣传部 作者:赵红旗 李书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