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法院:消除对立情绪 圆满化解纠纷

2026-07-02 13:33 | 河南法治报
分享到:

核心提示:6月30日,记者从太康县法院获悉,该院符草楼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债权人离世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既依法守护了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又以柔性司法传递司法温度,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6月30日,记者从太康县法院获悉,该院符草楼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债权人离世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既依法守护了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又以柔性司法传递司法温度,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2022年12月前,被告王某、徐某多次从费某处采购货物,经对账结算,累计拖欠货款165000元。事后,二被告陆续支付部分货款,但始终未结清全部欠款。2023年12月,费某因病去世,其法定继承人吴某、费某甲、费某乙多次向二被告催要剩余货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偿还剩余货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卷材料,精准厘清案件争议焦点。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坚持法理与人情兼顾,耐心开展以案释法和情绪疏导工作。法官向二被告明确释法,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债权人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主张案涉债权的权利,长期拖欠货款不仅违背诚信原则,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积极引导原告充分考量被告实际履约能力,秉持互谅互让原则协商确定付款方案。

经过法官多轮耐心调解、沟通疏导,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对立情绪,最终就剩余货款的支付方式、履行期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全媒体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刘士豪)

此内容为优化阅读,进入原网站查看全文。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8610-87869823】 产品建议与投诉请联系:jianyi@chinaso.com
文章关键词:
太康县
分享:
国搜推广

联系邮箱 : hezuo@chinaso.com

联系电话 :(+86 10)88055719

更多热点尽在新闻早班车
请关注中国搜索官方微信